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天猫大闸蟹行业管理规范变更通知

为了保障天猫大闸蟹行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天猫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天猫将针对《天猫大闸蟹行业管理规范》《天猫生鲜食品发布规范》进行变更,来看详细内容:本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6月14日公示,将于2023年6月21日生效。

(一)新增足斤足两服务要求

拟新增规则条款:为保障消费者购物体验,经营大闸蟹类目的商品必须加入天猫生鲜足斤足两服务,遵循《天猫生鲜足斤足两服务规范》的要求。

(二)新增原产地认证要求

拟新增规则条款:经营大闸蟹和大闸蟹提货券的商家若宣称商品为原产地大闸蟹的,须符合大闸蟹喵供原产地认证要求并完成认证(见下方变更点三),未通过认证的商品将做下架处理。

(三)新增大闸蟹商品建议指导价说明

拟新增规则条款:大闸蟹商品建议指导价可点此查看:https://qn.taobao.com/headline/news/10699378?spm=a211vu.12026430.0.0.24e33929EwSLt2,商家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定价。没有正当理由,商家不得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如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平台将根据用户举报、不时的相关排查并结合市场行情、价格成本水位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对涉嫌影响公平竞争、出现或可能出现难以保障商品品质情形的明显不合理低价情形,平台有权做商品下架等处理。

(四)新增大闸蟹商品包装标准

拟新增规则条款:

包装标准如下,若商家未按要求包装的,平台有权下架商品:

商品包装从内到外依次为:(从下到上:冰瓶+铝箔/气泡垫隔层+捆扎好的大闸蟹)+铝箔保温袋+泡沫箱+纸箱/铝箔手提袋。打包时,商家保温耗材形式及包装顺序可不相同,但保温层数必须≥2层。

1.将冻结好的冰瓶放入铝箔保温袋底部,表面加入气泡垫或珍珠棉(套)等覆盖隔离,确保冷媒与产品不直接接触即可,冰瓶加入量为5-11月每箱2瓶(东北地区11月每箱可减少为1瓶),12月每箱1瓶,每瓶≥
500g(也可250g*4或1000g冰瓶替代),冰瓶可不加棉套,但需使用气泡垫等耗材将大闸蟹与冰瓶隔离。

2.将捆扎好的大闸蟹放到隔离好的冷媒上,确保正面向上整齐码放,完毕后,外层保温袋需扎紧或折好,减少松弛和晃动。

3.将保温袋放入到泡沫箱内,人工折叠或使用胶带粘贴封口(保证袋口不张开泄漏冷量即可),放入到销售包装内。

(五)新增大闸蟹商品售后服务赔付标准

拟新增规则条款:

1.大闸蟹卡券需保证卡券兑换期消费者查看预约日期时的近7天内至少3天可供预约发货,若不满足“近7天内至少3天可供预约发货”要求,商家需按卡券实付金额的30%赔付给消费者,同时支持作废卡券并全额退款。单笔交易仅支持赔付一次,单笔交易赔付金额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

2.若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存在死蟹、残蟹、缺重问题,将按照如下标准处理。如商家未按照赔付标准执行导致买家升级投诉或经抽查发现商家未按照赔付标准执行,平台将按照订单维度扣除商家违约金500元/单:

(1)死蟹问题: 若买家收到的商品存在死蟹,订单将按死蟹只数比例折算退款金额;若死蟹比例大于等于50%,订单可全额退款。

(2)残蟹问题:残蟹的标准为螯足缺失/掉落≥1只或步足自根部起缺失/掉落≥2只判定为残蟹,退款金额按照活蟹个数计算,单只残蟹的退款金额为该残蟹实付款的20%。商品标题及详情页有清晰标注为残蟹及残蟹缺失的部位的,不适用此条规则。

(3)缺重问题:若单只蟹去绳称重,缺重≥5%,则按单只螃蟹的蟹价退款;若整体蟹去绳称重,缺重>10%,则整箱全额退款。

(4)理赔受理时间:死蟹、残蟹问题需在商品签收当天的24点前举证,缺重问题需在商品签收后24小时内举证。

特殊说明:

(1)以上称重不含绳重。

(2)对历史或当前具有异常行为的账号或订单,天猫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买卖双方间的举证分配及内容,并对可疑证据(凭证)的效力提出补充举证要求或直接予以否定。

(六)新增大闸蟹提货券货款冻结及解冻规则

拟新增规则条款:

1.货款冻结

买家收到其所购买的大闸蟹提货券商品订单下的提货券商品(含实物凭证或电子凭证)并确认收货后,其所支付的款项将全额被冻结在商家对应的支付宝账户中(体现为不可用余额),商家无法自主对该部分资金进行提现及支付操作。

2.货款解冻

(1)解冻时间

商家支付宝账户中被冻结的大闸蟹提货券货款,将会在当前蟹季按六次分批解冻。前五次解冻的时间为自当年10月开始的每月20日,即10月20日、11月20日、12月20日、1月20日、2月20日,最后一次解冻的时间为N+2年的1月20日(例:2023年销售的大闸蟹提货券最后一次货款解冻为2025年1月20日)。

(2)解冻条件

①商家需在发货后72小时内准确回传卡号,卡号将通过订单详情页展示给消费者。未按约定回传,将影响资金解冻。

②商家在每个解冻时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服务指标(服务指标将从当年5月1日起累计计算),否则无法在当次解冻时间获得解冻资格。如商家存在其它履约风险、经营异常等情况,天猫有权延缓解冻;如商家在当前时间点不满足解冻条件,但商家在下一个解冻时间点满足了解冻条件后,将可重新获得解冻资格,且解冻比例上限按照当前解冻时间点对应的解冻比例执行。

a.纠纷发起率不高于类目平均水平的10%

b.品质退款率不高于类目平均水平的10%

c.发货及物流退款率不高于类目平均水平的10%

(3)解冻比例

满足解冻条件后,货款将在每个解冻时间,按照解冻比例由系统自动执行解冻。

当次解冻货款的金额=累计成交冻结金额X当期应解冻比例-累计已解冻金额。

其中:

累计成交冻结金额:累计计算当年5月1日至解冻月份的上月最后一天的成交冻结金额,不包含相应订单产生的如淘客、聚划算等技术服务费或佣金。(例:10月20日这个解冻时间下,计算的是5月1日-9月30日的累计成交冻结金额;11月20日计算的是5月1日-10月31日的累计成交冻结金额,以此类推;解冻示例点此查看:https://qn.taobao.com/headline/news/10699548?spm=a211vu.12026430.0.0.b46b3929HJg7HO)

当期应解冻比例:在“天猫参考行业整体在不同时间点的提货率设置的解冻比例上限”与“商家当前时点的核销率(需通过符合天猫要求的ISV回传提货数据计算)”之间取低值。即,商家核销率如高于解冻比例上限,将按照比例上限解冻;如低于解冻比例上限,则按照商家实际核销率解冻。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本站将会立即删除!
文章名称: 天猫大闸蟹行业管理规范变更通知
分享到: 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