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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小店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商品抽检规范

为提升快手小店平台服务水平和商家/达人经营质量,给用户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平台现新增快手小店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商品抽检规范。

本规则于2024年3月25日新增,预计于2024年4月2日生效。

本次快手规则全文:

第一章: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快手小店发布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即符合GB19300,GB/T22165范围*的商品都执行此抽检规范。

*即“即便商品未标注执行标准GB/T22165,也需要满足本抽检规范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和判定结果”。

第二章:抽样方法

采用购买快手小店商品的方式。

第三章: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方案。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以商品明示标准及其要求的文件版本(参见3.2)进行检测。

3.1检验依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GB19300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GB/T22165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的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3.2产品明示标准

产品明示的商品标准相关项目如果高于GB/T22165,则可以按照产品明示的商品标准执行;产品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3.1检测依据下的相关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标准;

即便商品未标注执行标准GB/T22165,也需要满足本抽检规范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和判定结果;

3.3标识判定

标识缺失且相关信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识标注标准,判定【商品标识标志】结果不合格;反之,将则会判定为合格。

第四章:检验要求

备注:带有“*”的项目,属于如下的“平台抽检”的管控方式,如果存在不合格且满足”同类目或同款商品产生的买家负反馈水平是考核基准值的3倍及以上时",需要按照A类违规对应情节处置;

“货不对板:指通过用户反馈、平台抽检、平台核查等方式,发现商品存在规格、外观、功效等严重描述不符;或存在以次充好(低价值/等级商品冒充高价值/等级商品)的情况;(来自《【商品质量或描述不符】实施细则(商家)》,《【推广商品质量或描述不符】实施细则(达人)》A类违规中情节一般判定的场景)。

第五章: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版权/品牌权利人或其指定/授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平台认可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第六章:判定准则

参考《快手小店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范》

第七章:违规处理

7.1参考《快手小店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范》

7.2平台抽检商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列举的内容,平台有权根据《快手小店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范》《快手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快手小店达人违规管理规则》

第八章:申诉及复检

参考《快手小店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范》

第九章:附则

9.1商户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但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快手小店等相关规则的调整变更,本管理规则生效之前的行为在本管理规则生效后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快手小店有权要求商户予以限期变更调整,否则,将按照本管理规则予以处罚。

9.2快手小店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商户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快手小店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快手小店服务。

9.3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商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户在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快手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9.4本规则于2024年3月25日新增,预计于2024年4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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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快手小店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商品抽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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